实设函〔2021〕4号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函〔2021〕1号)《我校党政办公室关于2021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重科院办〔2020〕18号)《我校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安稳办函〔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管理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期末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及实验室相关负责人要对所辖实验室及设备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并对存在的设备问题要利用假期有计划地提出维修计划安排,确保下学期实践教学顺利运行。
2.各学院实验室要做好设备有效停运管理:要做好水、电、气的安全停用,做好防火、防盗等防护工作,关好门窗,贴好封条。
3.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做好设备年检相关准备工作。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应予以封存集中保管,确保安全。
5.近期有实验室搬迁任务的学院,应根据产教融合大楼及其相关实验室搬迁工作推进会要求,积极组织做好搬迁工作,注意搬迁安全,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6.对假期因特殊原因需开放的实验室,应安排值班老师进行值守,并向学院及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进行报备。
7.切实做好下学期设备投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前各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要提前进行检查,确保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在开学前都能完好投入运行。
8. 根据上级及学校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学校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和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开学实际情况,各学院要做好实验室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2021年1月22、25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寒假期间仪器设备、水、电、气的安全停用,实验室贴封条等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18日
(联系人:熊志勇 联系电话: 65023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