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设函〔2019〕2号
关于做好实验室设备完好排查及仪器设备
维修保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落实重庆市教委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335号)和《我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为确保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完好,经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实验室设备完好及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期末及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及实验室相关负责人要对所辖实验室及设备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并对存在的设备问题要利用假期有计划地提出维修计划安排,确保下学期顺利运行需要。
2.各学院实验室要做好设备有效停运管理:要做好水、电、气的安全停用,关好门窗等;做好防火、防盗等防护工作;做好特殊设备的防护和保养;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原则上应予以封存集中保管等工作,确保安全。
3.切实做好下学期设备投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前各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要提前进行检查,确保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在开学前都能完好投入运行。
特此通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