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19〕7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实验教学计划的顺利执行,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为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教学工作量核算等提供科学依据,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排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系统
统一在“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
二、排课范围
(一)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计划课程中含有实验学时、上机学时的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
(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计划课程中需要进入机房或实验室授课的理论、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类课程。
三、排课规则
(一)含有实验学时、上机学时的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必须按项目方式排课,排课学时需与下达的教学任务学时一致,项目名称需与教学大纲中的信息一致。
(二)理论(无实验、上机学时)、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类课程按机房类(落实场地)方式排课。
四、排课时间
2019年1月18日9∶00至3月22日17∶00。
五、相关要求
(一)按项目方式排课的实验课程,应保证学生动手机会。每个实验根据实验仪器设备台套数、学生人数、实验室容量,科学分批分组,按课内和课外结合方式排课。实验类项目每批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5人,上机类项目按机位数分批。
(二)严格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计划学时及教学大纲,及时维护和完善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中项目基本库和课程基本库中相关信息,确保实验(上机)项目名称、学时与教学计划、大纲中的一致。实验室或实验项目信息如有变动请按照《关于做好更新实验项目库、完善和规范实验项目和实验房间信息工作的通知》(重科院教函〔2016〕1-17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学院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实验课排课负责人原则上由各实验中心(室)主任担任,其职责为项目基本库和课程基本库维护、协调、落实、指导本单位实验课的编排,根据各课程排课申请情况、实验场地及实验仪器设备台套数等及时审核和调整排课需求,确保实验教学有序进行。
(四)对理论(不含实验、上机学时)、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类确需在机房或实验室授课的课程,请在2019年1月15日(第20周)前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机房类排课申请表》(见附件1,要求纸质版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设置排课类型。
(五)为保证排课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根据实验室归属调整与信息变更情况,填报《实验中心(室)排课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确认并完善《实验室房间信息确认表》(见附件3),于2019年1月10日17∶00前将纸质版(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一完善系统中实验场地信息及归属设置。
(六)各学院应根据授课计划实施时间提前完成排课。排课工作完成后,排课负责人须再次检查应排课程是否已经全部编排。此外,还须做课程冲突检查,有冲突的必须调整,以免造成教学事故。对未按要求按时完成排课或排课信息有误的课程不予计算教学工作量。
(七)各实验室应将承担的实验教学课表按周定期在实验室信息公告栏中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由于排课各项工作之间前后紧密关联,过程环环相扣,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以上工作时间及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表的顺利发布。实验课排课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以上所涉及的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陶陆武老师电子邮箱:taobozhou@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机房类排课申请表
2.实验中心(室)排课负责人名单
3.实验室房间信息确认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8日
(联系人:陶陆武,023-65023215,厚德楼H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