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校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作者:      添加时间:2020-12-03 16:10:53      阅读: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0〕6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校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学校(园)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开展一次以案为鉴为主要内容的消防集中宣传,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全员培训、一次隐患自查自纠、一次消防安全评估、一次消防设施维保、一次灭火疏散演练,不断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保卫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二)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及专项整治。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既定工作安排,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重点抽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时限和资金,要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学工部、保卫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基建处等部门要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配电房、化粪池、围墙等重点部位和水、电、油、气等管道设施及锅炉、电梯等设备进行拉网式、多层次、全方位排查,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线路老化的要及时整改,防火设施设备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及各二级院部特别要做好实验室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储存及保管工作,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

(三)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要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用能管理制度,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敷设安装,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并根据实际稳步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会同供电部门,对所有建筑开展摸底排查,对电气线路接入、电表箱设置不规范的要督促整改,并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要加大对食堂用电、用气安全的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排油烟系统要进行排查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及时进行清洗并做好记录。加大对全校商业门面用电、用气安全监管,督促大正物业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检查。学工部及二级院部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杜绝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用电用气行为,对违规使用的设备进行清缴,对违纪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冬春用电用气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人为因素造成的隐患或者事故。

(四)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有冬季取暖设施的各二级单位,使用前要对取暖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取暖场所应安装排气设施或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禁止用煤、柴取暖。学生宿舍每天晚上必须有专人值守并定期巡查,确保不发生燃(煤)气及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在电器取暖设备外安装保护网,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五)开展“守护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对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和各类应急疏散通道,保卫处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和检查维护,对严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督促纠正,对拒不整改的要配合消防等部门严肃依法查处。保卫处要统一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标识,实现标志化、标牌化、规范化管理。要完善管理维护长效机制,确保火灾发生后师生员工能够及时逃生、灭火救援能够顺利实施。特别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天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夜间也绝不能将逃生通道锁闭)。

(六)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校园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校园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监管。根据《关于集中清退电动助力车牌的通知》(保卫函〔2020〕33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校园内电动车牌的清理,规范校园电动助力车管理。

(七)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各二级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教育手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冬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卫处持续推进全校消防大轮训,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全覆盖,力争做到校内人员人人掌握初期灭火、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保卫处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并配合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讲座、消防实作演练,切实提高职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能力;针对冬春干燥,火灾易发、高发规律,积极组织安保队员、物业人员、食堂职工及消防志愿者开展冬季消防业务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实训,以提升校内消防队伍战斗力;有易燃易爆和危化品的单位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一线操作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防火知识、常识和遵章守法、岗位责任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八)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安保要求,针对全国“两会”、市委全委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前,要组织专人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在关键时间节点要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12月底前,各二级单位要研判属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在今冬明春重点时段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

(二)集中培训发动。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及消防训练,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各二级单位要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开展约谈提示。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各单位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学校将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并根据情况对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

(五)注重综合治理。各二级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学校治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系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各单位要发动师生员工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六)严格监管执法。各二级单位要根据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指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7日前)

各职能部门及二级院部结合实际,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积极宣传动员,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3月20日)

各职能部门及二级院部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3总结考评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安稳办对各二级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二级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0年12月7日前报送安稳办。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人:池琳,联系电话:65023803,邮箱:1995006@cqust.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冬季气温转冷,引发校园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历来是校园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院部要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责任落实到人,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职责,务必追求实效

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院部要建立消防工作督导机制,认真落实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及消防职责。安稳办负责强化落实后期督导检查工作,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重要内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将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属地管理,严格追究责任

校园冬防期间,凡因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学校将进行责任倒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