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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运行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保障师生返校后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本科教学平稳有序衔接,确保毕业生按时如期毕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整体设计原则。坚持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线下教学平稳有序衔接的总体原则,树立大局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充分研判学生返校前后教学安排衔接的关键环节,确保学生返校前后教学无缝衔接。
(二)分类施策原则。根据学校制订的学生返校总体方案,精准谋划,推进不同类型课程、不同批次学生的在线教学、线下教学、课程考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教学环节的有序实施。
(三)以生为本原则。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观念,突出对学生的关爱。做好在线教学学情分析,做好延迟返校学生个性化教学等相关工作安排。
二、做好课程教学运行安排
(一)工作原则
1.学生(不含在国外的留学生)实行分批返校,5月18日大四暂定正式行课,大一、大二和大三暂定6月1日正式行课;
2.本学期运行21周,自2月24日开始,7月19日结束;
3.增加排课时段,即星期三下午、星期六、星期天正常排课,增加时段用于稀释第二大节课程任务量和补足补齐前期未完成的实践类课程;
4.量大面广的基础实验课程(如大学物理实验、工程技能训练),由教务处协调相关学院,统筹安排,重新进行排课。
5.对必须到企业现场等才能开展的实习实训类课程,调整到暑期或下学期执行(具体安排须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对同一时段同一区域涉及多学院多专业开展的实训、实验课程,由开课学院根据实验场地、实验设备台套数等合理调整实施计划,错峰安排,减少人员交叉。
7.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开设课程、体育课、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大学英语系列课程、组班重修课程、留学生课程、以及其他跨学院和跨年级实施的课程继续开展线上授课;线上授课结束时间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8.其他课程利用现有的公共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资源(包括语音室、机房、画室等),以学院为单位同一时间内不跨楼层、相对固定区域开展教学活动。
(二)工作内容
1.调整任务进程
(1)稀释理论课程任务量
2020年5月26日前,各教学单位对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运行的2018级本科生周一至周四上午的所有课程,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周一上午:调整到周六上午;
周二上午:调整到周六下午;
周三上午:调整到周三下午;
周四上午:调整到周日上午。
调整完毕后,形成疫情防控期间运行课表,报教务处备案后并通知到相应师生。
(2)实践课程进程调整
①对于前期未完成的实践类课程(含课带实验),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及20-21周全校“实践专周”合理调整进程补足补齐。独立实验课程、课带实验实施前必须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排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类课程实施计划在实施前一周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调整原则如下:
②2016级毕业实习环节未实施的石油、建工学院在毕业年级返校后要及时按原计划校内实施安排,但原则上应不影响毕业生按期毕业。
③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不开展外审工作。毕业答辩时间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进程做相应调整,各学院根据本院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灵活安排毕业答辩时间和答辩方式。第一轮答辩结束时间:2020年6月10日、第二轮答辩结束时间:2020年6月25日、延期答辩时间:2020年9月6日前。各学院应提前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方案,针对部分学生身处疫区和境外暂不能返校的情况,合理安排线上、线下答辩方式。
(3)学生分学院固定教室
5月15日前,教务处根据学生所在学院第15、16周各时段理论课程任务条数的最大数,以及任务数内最大的选课人数,在保证相对固定的前提下,测算出上课学院应需教室数量和所需教室的最大座位数。根据测算数据,教务处对学校现有相对集中的173间公共教室进行分配。个别因座位数无法满足需求的课程,使用本学院实验室、语音室、画室等授课或继续实施线上授课。
5月26日前,各学院(部)根据教务处的教室分配方案,细化本学院(部)各理论课程上课地点,报教务处备案后通知到相关师生。教室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做好课程考试安排
(一)工作原则
本学期考试工作按照学校统筹、学院主体的总原则,各学院在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实施。
1.本学期所有考试原则上不进行试卷考试。
2.同一教学进程、同一门课程考试,返校和不返校学生考试形式、内容应一致。
(二)工作内容
1.毕业年级2020年春开学前补考
5月20日至6月5日,教务处组织完成所有年级学生2019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含重修课程)考试补、缓考工作。
5月29日前,教务处组织对毕业年级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进行清查,组织毕业学生再次改、退和补选计划内修读的课程。6月12日前,组织完成非毕业年级学生再次退选本学期开设课程。
2.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5月底,教务处组织完成2020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结业考核
7月14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选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所有年级学生的课程结业考试。
其中,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课程考试于2020年6月10日前组织完成。
4.2020届毕业生毕、结业后重修考试
2020年7月中旬,教务处组织完成2020届毕业生毕、结业后重修考试(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扩大到往届毕、结业学生)。
以上时间如有调整,学校另行通知。
四、做好线下教学运行预案
学生返校前,各教学单位在充分分析前期在线教学工作情况后,制定学院(部)在线教学转为线下教学工作预案。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教学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授课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理论教学任课教师活动区域为讲台范围内;教师应引导学生尽可能分开坐;
(二)学生返校后所有作业应线上提交批改;
(三)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进行线上毕业答辩;
(四)各教学单位应依据《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教学过程中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教学正常运行秩序。
(五)教师、学生、教室管理员在教学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如果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教学区域。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教学单位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重庆市以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中来,在教学活动中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切实帮助学生完成好学习任务,努力保证学生顺利毕业。
(二)程序务必规范。在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各学院(部)应当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结合本学院(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一院一策、一生一策、一课一策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按工作流程和管理职责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做好各项准备。各教学单位要督促教师和实验人员做好学生返校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实验室条件准备、考试试卷准备、课程教学准备等,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学生返校后各学院教室分配明细表
2. 第十五教学周第二大节上课学生人数统计表